我校办理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16.5

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社科规划办我校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2016年第一次集中受理结题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其他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书面结题材料《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3份、成果要报3份、最终成果一式5份、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另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一份,并在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注意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信息保持一致),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二、结题注意事项

从2015年度项目开始,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按资助立项总数30%以内确定。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重点课题:(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不合格的取消立项。

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如结题评审等级评审不合格,则取消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课题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重点课题要求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2016年度应用对策类课题完成时限为2016年5月31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研究》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从2016年起,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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