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教职工 > 正文

公 示

发布时间:2013-06-21

按照《我校做好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和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荐、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部门研究后,决定同意李璐同志应聘我校教学科研岗位。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21---62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9001诚信金沙办公室反映。 地址:8号学院楼503西办公室,联系电话:86754603

 2013621

上一条:我校推荐9001诚信金沙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结果公示
下一条:我校做好9001诚信金沙2013届本科生毕业典礼等有关工作

Baidu
sogou